望都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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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0/6/6 17:2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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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案素材由望都县人民法院白岳法庭提供)

俗话说:“冤家宜解不宜结”,可现实生活中,因家务事引发的家庭矛盾却比比皆是。近日,家住望都县麻辛庄村85岁的徐老汉,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,激动的说:“让我老汉说啥好啊,没有你们法官,我这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哩,真是谢谢啦。”这是我院白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公媳因责任田引发纠纷的一幕。

该案原告王某丈夫徐某于年因意外死亡,后王某再婚,再婚后与现任丈夫仍住在原住房内,其公公徐某某一同居住。但长期以来,公媳关系不融洽。年因家务琐事双方再次发生争吵,王某便与现任丈夫、儿子离家。同年秋收时,王某与现任丈夫仍回来收秋,在地里又与公公发生争吵,并带人将4亩责任田中的玉米全部收走。双方矛盾再次激化,此后该块土地无人耕种。今年种麦时,王某发现其公公徐某某与大伯、侄子将责任田中的2亩抢种,便一纸诉状将三人起诉至望都县法院,要求排除妨害,停止侵害。

在处理双方的诉讼过程中,承办法官并没有单纯考虑一判了之,而是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庭前陈述。原告认为家中的责任田登记在其前夫名下,有原告、前夫及其子各1.2亩、公公0.6亩,前夫去世后,他的1.2亩土地理应由原告与其子耕种。而原告的大伯及侄子觉得很冤,他们认为只是帮老人种了种地,怎么就成了被告。原告的公公已经85岁,耳背,得靠孙媳妇“翻译”,且对原告意见很大,说原告不养他,儿子死了,地就得由他种,他还得吃饭。一个家庭经历了丧子丧夫之痛后,现又被一纸诉状“撕得”支离破碎,法官暗自为之心急。我办案人员在认真研究案情的基础上,考虑到如强行判决,势必会给这个家庭产生不良后果,对今后双方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。和解是此案得以圆满解决的最佳途径。经过长期怨气的积累,双方在经过争夺责任田,抢收、抢种,已形同陌路,双方的矛盾已根深蒂固,调解成功的希望非常之渺茫,面对重重困难,办案人员本着“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,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”的精神,多次到村里面调查,与村干部进行沟通,多次找到原告家中中做工作,然而收效甚微,但办案人员并未气馁。

此后,村干部的家里、当事人的庄稼地、田埂边等地方时常出现法官的身影。在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,法官的良苦用心终于感化了原告及其公公徐某某,他们消去了心中的顾虑和隔阂,采纳了法官的调解意见,即由老人已耕种的玉米由老人收割,收割后由老人耕种其中的1.4亩土地,剩余土地由原告及其子耕种,原告王某及其公公徐某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。在乡干部、村干部及村民的见证下,由村民测量土地、用白灰灰橛,确定了地界。

至此,这起因家庭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,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,获得了当地群众们的一致好评。

(责任编辑:贾若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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